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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同意,2019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共80个,计划招聘人员129名。具体职位详见《宁远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1月27日至2001年11月 2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应在2019年11月27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认定。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宁远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被录(聘)用后未满试用期的人员。
6、本县在编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
7、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 11月26日(星期二)至11月28日(星期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有其它资格条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⑥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另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经批准降低或实际参加达不到比例的,设置合格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3天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其中会计、财会人员职位考专业知识,其他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参与、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笔试的试题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制卷、阅卷,纪委监委、用人单位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2)笔试时间:
2019年 12月14日(星期六)9:00 -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 12月 12日(周四)— 12月 13日(周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12 月17日起在宁远政府网公示,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12月18日-19日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填写《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结果在宁远政府网公示。
2、面试
县文化馆声乐表演(078)、舞蹈表演(079)、器乐表演(080)职位采取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其它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评委: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抽签决定从异地评委库中随机产生,每组7名评委。评委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的试题: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纪委监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对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2)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宁远县文化馆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和器乐演奏三个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其他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应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二)招聘实行回避制。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
(五)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违反上述情形的一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46—7667486
附件:
附件4:宁远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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