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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面向省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选调)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选调)职位
招聘(选调)职位详见《珠晖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1》,《珠晖区2019年面向省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2》。
三、招聘(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1》和《职位表2》。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四、招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湖南省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8:00至 12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咨询电话:0734-3331904(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5日8:00至12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38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②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招聘(选调)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③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选调)计划,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分类出题,设一套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综合类、新闻类、统计类和农业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值,《申论》占60%分值;财务类、工程类、法律类和计算机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值,相关专业知识和《申论》占50%分值。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时间、地点另行公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表1》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经历的证明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1月30日。
注意事项:
1.面试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招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招聘(选调)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招聘(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选调)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考的岗位对应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照岗位类别,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聘(选调)单位。
(九)公示
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选调)实行试用期,公开招聘的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公开选调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选调)纪律
(一)本次招聘(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在招聘(选调)工作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执行。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选调)专业条件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
(三)招聘(选调)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简章由珠晖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监督电话:
中共珠晖区纪律监察委员会:0734-3331723;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3331903。
附件:1. 珠晖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珠晖区2019年面向省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珠晖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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