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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平编办发〔2021〕1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江县高中教师7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平江,是一个山区县、人口大县,也是一个教育大县。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七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所。
1、城区学校:平江一中、平江二中、平江职校,位于平江县城。
2、农村高中:平江三中,位于“五里十将军”的长寿镇;
平江四中,位于平江县天岳幕阜山麓、湘北重镇南江镇;平江五中,位于平江县西部的伍市镇;平江七中,位于平江县安定镇;平江十中,位于平江县石牛寨景区之畔的虹桥镇。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江县高中教师共70人,城区高中14名,其中一中3名,二中7名,平江职校4名;农村高中56名,其中三中18人;四中14人;五中5人;七中8人;十中11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1年平江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第一批)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1日前出生),本科学历25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详见《2021年平江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第一批)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和乡村小学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提供“健康码”截屏图片)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局(前栋4楼408室)
湖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校园内设点报名一天,时间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通知。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时间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成果和业绩等材料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1.面试采取上微课和当场提问作答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记分。面试使用的教材为平江县普、职高学校2020年下——2021年上期使用的教材。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组评委对该组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85%计算,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3.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
4.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①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②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③如再相同,以有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面试时间、地点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公示。
六、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印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另行公示。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4.参加了本次招聘体检后,自行放弃聘用的,进入诚信失信记录库,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聘考试。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由应聘对象选择学校(岗位),经平江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三年聘用合同期内不得调动、考研脱产学习、辞职。拒不履行服务最低年限的,服务年限每少一年,按每年2万元进行违约处理。
十一、组织领导
平江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和监督。
十二、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公告、考生注意事项、成绩及公示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咨询电话
报名和成绩咨询电话: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0730—6263535(平江县纪委监委)
0730-6234772(平江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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