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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6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编制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统筹安排,逐步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入编前纳入企业社保管理,其他待遇与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一致,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入编后按照编内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三、招聘岗位
招聘城区高中教师32名、农村高中教师68名、城区初中教师128名、农村初中教师32名、城区小学教师224名、农村小学教师110名、城区幼儿园教师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城区是指长沙县下辖星沙、湘龙、长龙、泉塘和㮾梨5个街道。具体岗位及计划数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安排,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2、任教经历相关要求,报考考生请按照《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要求填报合适的岗位。
(1)本科或研究生任一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无需任教经历;
(2)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求具有在全日制中小学校两个连续完整学期的任教经历(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15日,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任教等,资格审查需提供合同原件和相应的参保证明);
(3)高校毕业生(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无需任教经历。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者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5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认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5日)。
3、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报,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出现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1)报考高中和初中招聘岗位的: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2)报考小学招聘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
(3)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4)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特殊教育。
报考招聘岗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4、普通话等级证要求:报考语文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取得时间计算到2023年3月5日,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长沙县在编教师(含备案管理教师);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27日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和星沙教育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含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9:00—3月9日12: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资格初审:2023年3月6日—3月9日,长沙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
2、相关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4、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2日9:00开始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聘单位审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缺少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通知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上公布。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证件,向长沙县教育局提交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长沙县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4、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1、试教(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2、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采用试教加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采用试教。
3、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范围:报考心理健康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高中教材,其他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对应学段教材,教材由长沙县教育局提供。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测试项目为报考岗位相应项目。相关事宜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公布。
4、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每个阶段的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2、报考岗位为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人员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如有综合成绩和试教成绩均相同的,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岗位计划数,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电话、短信通知。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报名表(贴好标准寸照)、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和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合格证明)、⑤普通话等级证、⑥工作经历证明和在全日制中小学校连续两个完整学期任教经历的合同原件和相应的参保证明(非师范专业考生必须提供)。上述各项证件取得时间计算到2023年3月5日,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7月15日。如属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则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要求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不再电话、短信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如有因孕保留体检资格人员产假期满后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不再递补。
4、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长沙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资格复审并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考察时的资格终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等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档案或未按要求到单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因此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所有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最低五年服务期限),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自主选岗。
2、因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备案管理,若长沙县外其他地区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招聘岗位并被聘用后,则只能列入编制备案管理。
3、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5、招聘过程中,各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6、本公告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3750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731—8406292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3、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审科: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附件: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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