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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保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合同制法官助理30名。其中,法官助理(1)15名,限女性;法官助理(2)15名,限男性。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法官助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法官助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签;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雇。
2、薪酬及福利:法官助理的工资福利按照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全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8万元。聘用人员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4、年满18周岁(2001年5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考。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凡所需专业注明是某个专业而非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聘用后,服从分配。
8、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配合执行法官从事诉讼保全、执行实施等。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cszy.chinacourt.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填写《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身份证、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初审。2019届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和资格复审,2019年应届毕业的毕业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录用。
3、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周一)9:00—6月16日(周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10日(周一)9:00—6月17日(周一)12: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 6月20日(周四)9:00—6月21日(周五)17: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22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2019年 6月26日(周三),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27日 (周四)(9:00—12:00,13:00—16:30)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北栋708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28日(周五)(13: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由体检者自行承担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入进入面试。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7月2日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将在长沙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4、此外,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建立合同制法官助理备用人员库,在同等职位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年内有效)。
十四、其他
1、报名咨询电话: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731-85798287、85798285。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53513
3、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0731-84907930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0731-85798239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0731-85798220
附件:《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30日
文章关键词: 2019 湖南省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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