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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涟源市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2020-08-14 09:45:4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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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要求,涟源市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及编制性质

  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除艺术学校招聘岗位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外,其他各岗位均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计划详见《2020年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2020年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市在编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2020年8月25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须由考生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或工资发放明细表。

  2.岗位要求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认定;

  4.本市外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三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涟源市人民路9号)。

  3.报名程序和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专人负责组织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并提交学籍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补办聘用相关手续,终止人事关系。

  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应聘考试的,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根据报考条件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至9月11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合成综合成绩;采用实操和试讲面试方式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2020年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预定2020年9月12日)。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采取实操、试讲面试方式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2)采编、播音主持、舞蹈、声乐、戏剧演员、戏曲演奏员、舞美岗位面试方式为实操,根据岗位设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理论教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给定一个教学片段,考生备课40分钟,试讲10分钟;其他各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8分钟时间内口头回答两道答题。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评委全部从涟源市外聘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仍相同时,2020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如仍相同的,提交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上述办法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查合格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提供拟聘用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岗位服务期限至少为三年。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报考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进入报名点、考场等现场时,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等。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8-4439572

  举报电话:0738-4980231

  附件1:2020年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0年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汇总花名册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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